3月29日
芒市发布通告
严格管理工程施工入城运输车辆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及
运载砂石、渣土、粉尘物等物品的车辆等
作出新规定
具体文件如下↓↓↓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严格
管理工程施工入城运输车辆的通告
芒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各工程施工运输单位: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防治施工运输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将严格管理工程施工运输入城车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6日起,【想报国家电网考试培训班报名电话:158-3221-6191】,在芒市规划中心城区内的勐焕街道办事处辖区,芒市镇松树寨村民小组、芒晃村民小组、芒核村民小组、等相村民小组、街坡村民小组、广母村民小组和中东村委会辖区,风平镇风平村委会、法帕村委会、芒赛村委会辖区范围进行工程施工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须向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按照规定的核准范围、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和处置方式处置建筑垃圾。
二、自2020年4月6日起,【电力考试报名电话:158-3221-6191】,驶入芒市城市道路(含环东路、环南路、潞梁路珠宝小镇至龙瑞高速连接线路口段、金孔雀大街北入城口延长线、机场大道)运载砂石、渣土、粉尘物等物品的车辆以及驾驶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须经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同意报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入城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行驶。
三、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或《入城证》所需资料可通过手机或电脑在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国家电网培训怎么学报名电话:158-3221-6191】,也可直接到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办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或《入城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自2020年4月6日起,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未取得《入城证》运载砂石、渣土、粉尘物等物品以及驾驶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损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造成环境污染、损坏城市道路的,将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并将违法记录记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
芒市五云路37号(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
咨询联系电话:
0692——3028695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入城证》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692——3028113
特此通告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29日